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好处:费用节省,享用团队的服务。运用计算机技术,,低差错率。审批,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自身记账需要亲自填制、整理、分类、装订各类凭证;更需不时亲自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业务。而代理记账,会比较省心。